汉江国投人大建议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

发布时间:2021年03月26日 阅读次数:1

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
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

方 案

 

根据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》(襄常办发﹝2021﹞2号)文件要求,为认真做好2021年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,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和质量,现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基本情况

2021年,汉江国投共收到人大建议、政协提案13件,其中,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6件(主办3件、分办2件、会办1件),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7件(主办5件、会办2件)。主要涉及停车场建设、城区集中供暖工程、尹集大学城项目、小河港区项目、农业经济体融资难等方面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成立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。

组  长:伍军

第一副组长:徐勇

副组长:黄开均、潘峰、刘关平、刘刚、熊峰、胡钧

成  员:段国军、王佃志、刘琰、刘坤、杨珺、徐敏、王建坤、何畔

三、办理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、确保办理责任。建议、提案承办单位要对每件建议、提案安排专人办理,专人答复,形式由“主要领导负总责,分管领导主抓,承办单位专人具体负责”的工作机制。

(二)加强联系沟通,提高办理实效。各承办单位(部室)要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,做到“先协商后办理,先沟通后回复”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,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创新办理方式,可通过电话、短信、微信、邮件、网络视频等途径与代表和提案者沟通,全面了解代表和提案者的真实意图。代表联名建议,党派、团体和市政协专委会的集体提案,各主(分)办单位应尽量委派负责人与之沟通。会办单位在向主办单位提出会办意见之前,可与建议和提案的提出者沟通征求意见。代表和提案者反映同类问题较多的建议提案,可通过网络协商、一线协商的方式召开同类建议提案集中办理工作会议,屏对屏、面对面地与代表和提案者沟通,解答提出的问题。

(三)注重办理质量,确保高标落实。各承办单位要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,对能解决的问题,要及时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(用“A”标明);对正在解决落实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建议提案,要向代表委员报告办理进展情况(用“B”标明);对列入计划分阶段解决落实的问题,承办单位(部室)要梳理逐步解决的办法予以回复(用“C”标明);因情况复杂暂时解决不了或超出政策范围的建议提案,要在充分说明原由的基础上,详细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说明并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支持(用“D”标明)。

四、办理时限

(一)各承办单位(部室)应于5月10日前将建议、提案的办理工作方案及路径图报集团综合部(党委办公室),集团综合部(党委办公室)汇总后上报市人大常委会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。

(二)由我公司负责主办(分办)的建议、提案,各承办单位(部室)须于7月10日前完成答复件初稿征求代表、委员意见;7月30日前形成答复意见,经集团分管领导审核,集团主要领导签发;8月20日前由承办单位负责将正式答复件报送代表、委员。

由我公司负责会办的建议、提案,承办单位要及时主动与主办单位联系沟通,并于5月10日前形成会办意见,经集团分管领导审核,集团主要领导签发;5月30日前由承办单位负责将正式答复件报送主办单位。

(三)正式答复件形成后,集团综合部(党委办公室)要及时在集团官网对所有建议提案及答复意见进行公示。

(四)建议、提案答复出现不满意的,各承办单位要在接到集团综合部(党委办公室)的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答复工作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集团综合部(党委办公室)将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台账,以各单位报送的工作路径图为基础,对建议提案进行每件督办。请各承办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集团综合部报送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。

(二)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完成后,各承办单位要及时总结,做好建议提案的归档工作。同时将建议、提案的办理总结、回函、走访记录、咨询意见表、宣传报道及相关照片等资料交集团综合部(党委办公室)备案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综合部(党委办公室)

2021年3月15日